|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张静 女士 (律师) |
|
电 话:87769499 |
|
手 机:13450371406 |
|
|
|
|
|
|
|
广州借款纠纷律师,擅长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 |
法律咨询电话:13450371406, QQ号码:1203370281,邹律师 ,1992年全日制名校法学硕士毕业,执业18年,经验丰富。兼金融经济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资格资质,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特擅长大案要案风险代理、胜诉取酬!本所律师服务的责任精神、质量水准与取得 的成效均获得了客户的充分肯定和嘉许,客户满意度高达95%以上。本所全体律师将竭尽所能,为您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合同起草
1、 为委托人提供合同知识的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增强委托人合同意识和提高当事人制作、签订合同技能;
2、 为委托人提供各类标准合同文本;
3、 根据委托人业务特点,为当事人制作或者修订预制合同、格式合同;
4、 根据当事人业务需要,和随时起草非格式合同文本。
二、合同谈判
1、参与委托人合同谈判的策划,提供法律风险分析意见和谈判技巧的建议;
2、协助或者代理委托人进行合同谈判;
3、对谈判中的分歧和争议,为委托人和对方当事人协商,提供法律意见;
4、根据对方方当事人提出的格式合同,为委托人提供修改意见。
三、合同签订
1、对委托人制定的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提供专业意见;
2、指导委托人填写、签订合同;
3、根据谈判情况为委托人和对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最终确定合同;
4、为委托人出具有关签订合同的律师函、法律意见书、办理合同律师见证。
四、合同履行
1、 根据委托人合同的约定,指导当事人履行合同,完善合同手续;
2、 对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提供对策意见和措施建议;
3、 协助或者代理有关合同中止事宜。
五、合同终止
1、 根据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条款和履行情况,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违约,为当事人选择解决方案;
2、 根据合同情况,及时解除合同,向对方当事人发送律师函;
3、 合同终止后,合同价款的催收;
4、 合同自然终止后的善后事宜。
六、合同争议
1、根据当事人委托,就合同与合同纠纷与相对人进行协商、调解;
2、依据当事人的授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依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代理诉讼、仲裁活动。
广东东方星联律师事务所总部联系地址:中国 广州 环市东路474号东环大厦(底层光大银行)11层1102、1108房。法律咨询电话:13450371406, QQ号码:1203370281(如不在线请留言)公交站:1.动物园南门站,2.东峻广场。地铁5号线:动物园站;位于动物园南门斜对面东环大厦楼上11层。 |
|
|
|
|
|
|
|